中聯辦:新選舉制度體系已形成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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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聯辦網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昨日發表聲明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5月27日高票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這標誌着新形勢下香港特區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制度體系已經形成,對此我們表示祝賀。

香港中聯辦。 AP資料圖片

法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

聲明指出,條例草案貫徹落實了全國人大「3·11」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3·30」修法的精神,合理吸收立法會議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充分體現了香港社會的廣泛共識,是一份具有民主性、開放性和進步性的法案。通過後的法案維護了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把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原則落到了實處,有力保障了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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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認真履行主體責任

聲明表示,條例草案包括了對8部主體法例和24部附屬法例的修訂,計17萬餘字。特區政府為條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和通過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包括舉辦多場座談會和運用媒體網絡,宣傳解讀修法原則和政策,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認真履行了主體責任。

審議表決過程體現立會專業

聲明指出,本地立法的審議表決過程,還讓人們看到了立法會高度負責、認真細緻的專業精神。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先行成立小組委員會,召開5次會議討論本地立法原則和政策。法案委員會密集舉行12次會議,逐條審議草案。立法會議員深入業界、社區,收集廣大市民的建議,對條例草案進行認真審議,向特區政府官員提出質詢。所提意見獲特區政府充分吸收,特區政府共提出369項修正案。本次立法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和堅持法治的過程。

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

聲明最後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相信有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共同努力,香港的新選舉制度一定會得到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