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访谈: 读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根本逻辑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访谈

读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根本逻辑

(下篇)

【国际日报讯】(记者 梅子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这个重大问题作出重大决策。

2020年1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此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文章分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和“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两大部分。

日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就相关话题接受了新华网、人民网、中宏网、国际日报等大型媒体的专访。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遵循

记者:习近平在文章中强调,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要抓好3件事。第一,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第二,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第三,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对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制度和治理体系,将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开放进程中的“获得感”落到实处您有何建言?

  宋才发教授: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植于中国大地的好制度。在这个制度体系中,既有经过长期革命实践和建设实践检验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还有作为其实现形式的、涵盖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各个方面的重要制度以及诸多具体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经历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和总统制,包括短命的“复辟帝制”等,均无一获得成功,于是开始向先进的西方国家“请教”。讨教的结果诚如毛泽东所说,中国人是愿意向先进的西方国家学习的,但是学来学去仍然是“老师欺负学生”,不仅不管用,还受尽欺负和侮辱。制度原本就不只是一系列外在的强制性行为规范,实质上具有深刻的内在文化思维价值认同,这种根植于中华文化底藴的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只能通过千百年的内在演化积淀而成,绝对不可能通过外来文化输入或强行移植而获得成功。民族是文化的主体,文化则是民族的灵魂。历史与现实、文化与习俗、目标与追求、形势与任务多重因素,是构成国家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基本依据。中华民族在有文字记载的5000年沧桑巨变中,形成了“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以仁为本”的德治主张和“中华法系”的善治理念,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经久不衰的精神家园。具有坚实深厚的中华文化背景和文化根基,是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突出特点。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成为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执政党带领中国人民找到了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康庄大道,奠定了坚定的政治制度基础,这是执政党坚定制度自信的根本立足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既不是“主观主义”拍脑袋臆造出来的,也不是“拿来主义”从别的国家照抄照搬过来的;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起来的,是在中华5000年文化沃土中孕育出来的。如果没有深厚中华文化沃土的滋养,既无法生长出具有顽强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无法创造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稳健发展的历史奇迹。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社会安宁,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当下中国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许多改革、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互相交织和叠加在一起,加重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社会主义世界发生“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瞬间“社会主义失败论”“社会主义寿终正寝论”甚嚣尘上,似乎中国的社会主义大厦顷刻之间就会土崩瓦解。中国共产党硬是顶住了人世遭逢的巨大压力,顽强地坚守住社会主阵地没有让其垮塌下去,以铁的事实雄辩地证明社会主义是不可战胜的。中国既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要中国不垮塌下去,社会主义就一定能够在世界上站稳脚跟,中国必将为人类的进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国家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概括为13个方面,即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行政制度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先进文化制度体系、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这13个方面优势完整系统、有机协调、内在相关、相互配合,可谓是从本质属性到价值理念、从制度立场到制度目标、从制度绩效到制度运行、从宏观到微观进行的全方位立体式展示,为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实践指南,是把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遵循。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才能不断培育社会主义制度新的生长点、释放生命力、展示优越性。

 第二,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资本主义世界用了数百年时间,才形成了一套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制度体系。科学社会主义从诞生到现在总共只有百多年历史,中国仅用70年时间就建起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相协调的制度体系,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洞察和把握能力,已经升华到了一个全新的理论与实践高度。就像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一样,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关节点,因为中国作为全球化的重要参与者,正面临着世界百年未有的大变局,尤其是当中国走出中等收入国家已成定局的情势下,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摩擦与冲突会越来越强烈,与世界各国的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越是在这个关键时刻,就越是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展示过程尚未结束之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尚未取得最后胜利之前,制度优势就必须继续延伸下去。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行动计划”和“目标任务书”,强调要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方式,确保国家大政方针和未来发展方向的稳定性,防止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和势力把国家引入歪门邪道,防止“人走政息”“改旗易帜”情况的发生,从制度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因而中国是当今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引领者,是世界社会主义走向复兴和振兴的中流砥柱。为此就要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到底好不好?到底有没有优越性?概不能由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去主观臆断,而要由中国人民根据事实说了算。

第三,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

国家制度执行力是衡量制度文明的标志。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里的“系统治理”是指运用系统性原则和方法进行的治理;“依法治理”是指运用法治原则和法治方法进行的治理;“综合治理”是指多个组织部门和单位相互联手,运用多种途径和方法手段,对某一领域抑或某一专项事务所实施的治理;“源头治理”是指对治理对象抓住其本源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那么这个制度也就等于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如何,是衡量国家“制度文明水准”和“制度执行能力”的基本判断标准。相对健全和完善制度而言,提高“制度执行力”更为重要和紧迫。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必须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办事,执行制度不能搞特殊化、不得有任何例外,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和“打折扣”现象的发生。执行制度要保持一贯性和连续性,不能因人而变、因时而变,要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非“橡皮筋”。国家法治体系和治理体系分属于不同的领域,法治能力在本质上体现为国家治理能力,法治能力与国家治理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发挥法治思维的引领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民社会里,一旦缺失或无视法治思维的适用和支撑作用,那么在公权力普遍施行的领域内,“权利与权力”“权力与权力”以及“权利与权利”之间,就无法准确而牢固地确认和正常运转。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利和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彻底摆脱了“对人的统治”和“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做人处事有了完全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安全感。这种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制度体系,有利于克服阻碍社会群体创新奋进的不良现象,有利于求同存异、统筹兼顾,把社会各阶层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功的密码所在,标志着国家制度从“以资本为中心”转向“以人民为中心”,从保障“少数人的美好生活”走向保障“多数人的美好生活”。

来源于“中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