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在港設機構「紮營」 維護國安非常必要。草案兩處調整這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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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透過微信表示,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專門機構是非常必要,在香港有關國家安全領域不僅「設防」,還要「紮營」,這是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必要有效手段。

 

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將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專門機構(網頁截圖)

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將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專門機構

政法委又就「港區國安法」決定草案當中兩處調整作解釋,指出由原草案中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後面加上了「活動」二字,變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從個人「行為」到組織「活動」,讓立法涵蓋範圍更加精準,令那些實施分裂、顛覆、恐怖行為和活動的人,不要有僥倖心理,法律不容挑戰。

至於將原草案中,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應當「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中,刪去「推廣」二字,改為「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政法委表示,刪除「推廣」二字,是要增添「落實」的態度,要讓國家安全教育不僅止於宣推,要真正落地見效,走進每位香港市民的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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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