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委首次會議林鄭等全體出席 中央指派顧問駱惠寧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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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日報*亮點國際新媒體香港電】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2條,香港特區於7月3日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安委」,今天(6日)舉行首次會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全體成員出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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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第一排從左至右:陳茂波、駱惠寧、林鄭月娥、張建宗及鄭若驊

「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以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國安委」秘書長。

「國安委」按香港國安法第15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國安委」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並將列席國安委會議。國務院早前已決定任命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出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4條,國安委的職責:
(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
(二)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
(三)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港區國安法》第十四條亦明確規定「國安委」的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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