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正告HK外國記者會:立即停止詆毀香港國安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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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日報*亮點國際新媒體】針對香港外國記者會發表聲明無端指責香港國安法和香港警方嚴正執法,為黎智英等粉飾美化開脫罪責,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10日晚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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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黎智英等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公然勾結外部勢力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蓄意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根本利益和福祉,是妨礙「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治久安的禍患。

香港外國記者會急不可耐跳出來為黎智英開脫罪責,就是助紂為虐,與反中亂港勢力沆瀣一氣。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自由。香港外國記者會在香港運作近70年,很清楚香港新聞自由是有保障的,同時也應該明白,世界上從來沒有絕對的、凌駕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不能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從事干涉中國內政、破壞中國安全和香港穩定的勾當。在中國香港特區土地上,就必須遵守包括香港國安法在內的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法律法規。

發言人強調,香港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法律,對反中亂港分子採取行動,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不容置喙。我們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香港外國記者會應該尊重事實,認清是非,停止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詆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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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昨根據香港國安法,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黎智英等10人相關新聞,請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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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與外國反華勢力狼狽為奸的「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涉嫌繼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甚至利用外國賬戶,資助「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骨幹周庭為首的攬炒團夥,黎的次子和壹傳媒四名高層也染指資金迂迴運作,疑與外國幕後金主有合作。警方國安處昨根據香港國安法,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黎智英三父子、壹傳媒四名高層及周庭等共10人,並通緝黎智英的心腹Mark Simon。200名警員持法庭手令昨大舉搜查壹傳媒大樓,檢走25箱證物,警方行動仍在持續,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被捕10人包括九男一女,年齡介乎23歲至72歲。其中黎智英與次子黎耀恩、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李宇軒和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共六人,涉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第二十九條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黎又與長子黎見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還涉嫌串謀欺詐罪。此外,黎智英另涉干犯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李宇軒另涉嫌一項洗黑錢罪。

攬炒團夥或與肥黎有關

據悉,警方國家安全處在調查一個名為「我要攬炒」的團夥時,發現他們與外國的反華組織勾結,利用宣傳和積極參與,要求外國制裁及封鎖香港,這個團夥以周庭、李宇軒和李宗澤為骨幹。調查揭發這個團夥有金主資助,黎智英與次子黎耀恩和周達權,涉嫌利用外國銀行賬戶提供資助,有關資金經外國迂迴返回香港,黎次子曾以餐廳的名義資助有關團夥,這個資金鏈在今年6月30日晚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頻頻操作,不排除黎智英的心腹助手、前中情局特工Mark Simon在其中穿針引線,Mark Simon不在香港,故被警方通緝,警方正深入追查該些資金的源頭是否來自外國反華組織。

此外,警方另根據投訴指黎智英等人,早前涉嫌非法利用壹傳媒在將軍澳工業邨的廠房經營獨立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涉及違反地契外或以欺詐方式獲利,當中涉及經營最少17間不同業務的獨立公司。翻查記錄,該批公司中最少12間的董事為黎智英,三間是黎與Mark Simon共同持有,另外兩間則由Mark Simon任董事。據悉其中一間公司有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經營的10間食肆包括早前爆出「二手凍檸茶」奉客的「四季常餐」和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

住處拘黎後押公司搜證

昨晨7時許,警方國家安全處、刑事總部人員掩至何文田嘉道理道拘捕黎智英,檢走電腦等證物,將他反鎖雙手押往九龍城警署扣查;黎的兩名兒子亦先後在不同地點被捕,其後壹傳媒四名高層亦被捕,其後警方國安處聯同逾200名機動部隊警員,掩至壹傳媒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進行封鎖搜查6小時,其間黎智英、張劍虹等被鎖上手銬押回大樓協助搜證,共檢走25箱證物,當中包括電腦和手機等。

此外,在昨午12時許,約20名便衣警員亦掩至黎智英次子黎耀恩位於中環德輔道中的「四季常餐」餐廳,以及另一間名為「YakiniKuu」的餐廳搜查,檢走電腦主機和一批文件證物等,晚上7時許,周庭、李宇軒和李宗澤分別被押返住所搜查,據悉被捕10人將通宵扣查,料國安處會向法庭申請下令被捕者交出旅遊證件及禁止他們離境。

周庭涉勾連外力被捕 據悉與黎智英案有關

(大公報記者郝壽報道)國安法實施前夕聲稱「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香港眾志」,其解散前擔任常委的周庭,昨晚約八時在位於大埔的寓所被捕。據周庭的Facebook透露,警方持法庭八月六日發出的搜查令,到她的寓所搜查,並以涉違反國安法拘捕她。周庭昨晚約十時雙手反鎖手銬,被警方帶往大埔警署扣查。消息指,周庭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之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罪,據了解與黎智英一案有關。

按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任何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包括將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等,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揚言「化整為零投入抗爭」

雖然「香港眾志」在國安法實施前夕聲稱「解散」、周庭等人聲稱「退出」,惟該反中亂港組織當時仍揚言「化整為零投入抗爭」。七月中上旬,周庭為多名參加所謂「反對派立法會初選」的反中亂港分子站台宣傳,其中包括多名後來被選舉主任裁定因不真誠擁護基本法、非確保效忠香港特區而提名無效(DQ)者,例如鼓吹「港獨」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袁嘉蔚、岑敖暉以及意圖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綱領之一「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而「民主自決」正是非法改變香港特區法律地位的手段,違反國安法。

周庭在站台宣傳期間,曾特別提到她所支持的參選人「對國際戰線的分析力無出其右」。而選舉主任DQ黃之鋒時指出,「香港眾志」在聲稱「解散」前,多年來一直把「國際游說」作為推動「民主自決」的手段之一,黃之鋒參選時亦把「國際游說」、「國際戰線」作為政綱,故認為黃之鋒在「香港眾志」聲稱「解散」後,其實無意真正放棄「民主自決」。

八月六日,周庭在Facebook上載數篇她接受日本傳媒的報道,稱「感謝眾多日本傳媒昨日前來採訪,即使在國安法下,在港對外的游說戰線已被封殺,但國際社會對香港的關注不會就此停止。過去一年的抗爭運動,香港人的堅持,已大大地改變了世界格局,當然日本也不例外,感謝日本手足一直的支持!」

勾外力危害國安可囚終身

黎智英等人昨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中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該條法規定︰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犯前款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