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新聞 黎智英 李卓人 何俊仁等1...

黎智英 李卓人 何俊仁等10被告全數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201906.jpg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正在監獄服刑的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人,涉嫌前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早前負責「8.18流水式集會」以及「8.31」非法集結兩案的法官胡雅文審理,預計審訊10日。10名被告全數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外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方下午將讀出案情摘要。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交代將有被告認罪,惟辯方需時向在囚被告就同意案情索取指示,及後會播放案發片段約個半小時,故希望押後聆訊到11時半獲准。辯方稱昨午方收到修訂版本同意案情,並稱因需依賴控方案情去求情,如胡官需要書面陳詞則今日未能準備,希望能押後。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被控於前一天,在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一項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傳票的交替控罪。

2020 0303.png

12021-05-10 新 副本.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