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涉及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日提堂。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新聞工作者只要如實報道,則不需擔心違法,但指若背後意圖為推廣外國制裁就可能違法。
湯家驊表示,根據國安法,必須要在定罪後,法官才有權力停止該公司運作或註冊或牌照,由於現時仍未定罪,認為壹傳媒高層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暫時不會影響《蘋果日報》的運作。他又指,現時談論《蘋果日報》是否會被取消報業資格,是不尊重制度。
他又指,新聞自由並非沒有限制,並指警方搜查及檢走部分與犯罪相關的新聞材料,不會影響新聞自由。他亦指,新聞工作者只要如實報道,則不需擔心違法,但指若背後意圖為推廣外國制裁就可能違法,並指要證明背後意圖需根據過往行為及周圍證供,難以只靠一篇報道入罪。
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3公司收檢控書 法律界指罪成可取消牌照
香港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國安處昨日(18日)落案檢控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並控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等3間公司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若相關公司經審訊罪成,根據國安法第31條,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因犯該法規定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政府屆時可向法庭申請命令,取消該等公司營業執照。
議員葛珮帆表示,上述3間公司的資產已經依國安法被凍結,任何個人或機構與該3間公司有資金往來,包括股票買賣、借貸、刊登廣告、贈送物資、大量購買報紙等,由於動機及目的可疑,可能涉支持該等公司的違法行為,有機會被國安處調查。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