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頒布施行一周年,香港由亂及興,局面已大不同。
新形勢,奠定新起點,催生新課題。香港有關各方,是時候告別過去,正視當下,為將來準備並重塑自我了。
以下8個字,涉及8個主體,關係8個方面,或供參考。
原創 靖海侯
一
大局:穩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對港澳工作有6句論述,其中首次出現的論述是“維護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可見,統籌發展與安全,中央履行全面管治權,做好香港工作,穩是第一位的。
二
特區:進
隨著香港由亂及治,香港社會矛盾和工作重心變化、轉移。聚焦破解香港住房民生等深層次矛盾問題,成為新的工作重點。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家領導人下團參與討論,已表達相關期望。此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一直強調香港要重新出發,其意亦是如此。進,代表著香港特區進入新的發展階段,調整重心、完成轉換,快速適應、體現主動,正是當務之急。
三
行政:忠
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全國人大已就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立法。而對特區行政來說,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主要體現在宣誓和簽署聲明等方面。相比選委會成員、立法會議員,特區政府公職人員規模更大,責任更實更具體,與市民接觸最多最直接,且其在執行層面,要確保整個隊伍方成色一致、方向一致、步調一致的難度也更大。可以說,確保行政團隊對中央和特區忠誠,既關係管治要求,也關係施政效果,是提高特區政府運轉效能的認識論也是方法論。做到這一點,便能為特區社會大局穩定提供最大基礎。
四
立法:順
昔日的立法會亂像是香港亂局的重要構成、主要表現。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立法會議員結構優化,“議而不決”的問題有效解決,行政立法關係改善可望可見,特區的治理效能將明顯提高。而要檢驗其實踐效果,立法會是否順暢高效運轉就是核心指標。也唯有順,立法機關才能承擔並儘快完成為23條立法的任務。
五
司法:公
香港局勢的深刻變化,亦撬動香港司法傳統局面。從“獨大”到心懷“港之大者”,協同貫徹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司法機關在路上,也已展現了新的氣象。面對西方國家和外部勢力對香港司法體系和法治文明的攻擊,司法機關應該主動站出來,亦說亦做,用行動證明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沒有丟、在鞏固。公,就是說香港司法系統應有公心,保持公信,幫助社會堅守公理,格局更大些,司法中更有效踐行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
六
建制派:能
香港建制派長期以來的問題,不在於政治立場而在於參政能力,不在於鬥爭精神而在於建設能力。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講,“愛國者治港”原則中,愛國是基本標準和要求,有能力亦是應有之義。能,就是說香港建制派要練好內功,在香港新的形勢任務中有新的面貌,對香港破解深層次矛盾問題有作為有貢獻。空泛的政治表態不足以支撐其作為建制派的底色,政治立場要靠政治效果來檢驗,實幹出實績,正是對香港建制派考評的最新標準。
七
反對派:改
中央多次強調,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不是搞“清一色”。對香港反對派來說,其中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予以剿滅,不容其有任何滋生空間;而對其中的同樣愛國的“忠誠反對派”,香港的政權機構內仍然歡迎他們的存在和發展。但香港反對派曾經“中毒”很深,所以此前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說需要他們作出“調整”。香港的反對派需要明白,不改則不能在“新的香港”立足,改了就會生機無限,同步解決生存與發展的問題。
八
民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