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8月23日起“分區域、分批次”逐步恢復漁船出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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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林謨諧會上通報,從8月23日起,海南省“分區域、分批次”逐步恢復漁船出海作業。

通報稱,該省漁船漁民出海必須符合3個條件:一是開海的市縣必須實現連續72小時以上社會面清零;二是開海的漁業鄉鎮、村應屬於無疫區或低風險區;三是出海漁民7天之內無高中風險區旅居史,並在出海前要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目前第一批符合開海條件的有5個市縣分別為文昌、海口、瓊海、澄邁、昌江。

來源:國際日報緊密合作夥伴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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