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时评:国家层面完善香港维护国安制度 中央助港由乱向治决心坚定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电 题:国家层面完善香港维护国安制度 中央助港由乱向治决心坚定

中新社记者 陈小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主要内容22日公布,将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展现出中央助港由乱向治的坚定决心。

众所周知,作为中西方文化交汇地,香港在国际上地位特殊,西方反华势力长期在香港暗流涌动。近年来,境外反华势力频频与香港反对派相勾结,插手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香港成为国家安全的一个突出风险点。然而,香港回归以来,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十分必要。香港基本法制定时,立法者就意识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制度的缺失,故在第23条中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就维护国家安全进行立法。多年来,呼吁香港完成这项立法工作的声音一直不断,但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将相关立法工作严重污名化,香港立法会的反对派议员还以“拉布”等恶劣行径干扰会议,导致相关立法工作迟迟未能完成。

去年6月修例风波暴发后,反中乱港分子甚至公然鼓吹“港独”及所谓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侮辱国旗、污损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近期,极端激进分子又上街滋事,还有反对派学者鼓吹所谓的“真揽炒”时间表,公然宣扬瘫痪特区政府、夺取香港管治权的路线图。

种种迹象显示,黑暴和反中乱港分子等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是香港陷入当前困境的主要原因。在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紧迫性更凸显。

国家安全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保障,更关乎国家核心利益。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中央对港有全面管治权,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属于中央事权,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当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无法就维护国家安全自行完成相关立法,中央依法出手,是不得已之举,也是必要之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22日指出,决定草案遵循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坚决反对外来干涉、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决定草案还明确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的任务,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仍应当尽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这表明决定草案的出发点和目的,是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障的是广大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也指出,全国人大作出有关决定,“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法律制度不会变,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将继续依法得到保护。

相信随着决定草案的通过,有关立法的推进并在香港实施,打击在香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将有助香港社会早日走出困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