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

白皮书全文约1.2万字,包括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正文包含六个方面,涉及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就业意愿、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就业创造美好生活、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

这份白皮书在前言中说,中国新疆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坚持把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据介绍,2014年至2019年,新疆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30.12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32万元(人民币,下同)增至3.4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724元增至1.31万元。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新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0年6月底,全疆共有55.24万人享受各项就业补贴16.95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97万人。

白皮书强调,新疆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获得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宗教信仰自由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等各项权利。

“新疆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有力维护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基本权利,显著改善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满足了各族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白皮书在结束语中说。

白皮书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一些势力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反华需要,无视新疆为保障人权所做的巨大努力,搞人权双重标准。他们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肆意炒作所谓新疆“强迫劳动”问题,抹黑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妄图剥夺新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使其永远生活在自我隔绝、封闭落后的贫困状态,这是对新疆各族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反动,理应遭到一切爱好正义进步的人们的坚决反对。

白皮书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的宪法原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重视保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利,坚决预防和消除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及其实践,符合中国宪法法律,符合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契合新疆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惠民生,顺民意,得民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