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赦免遣返资产仅138万亿盾

9万亿盾未能遣返 违约者将受罚200%税率

本报讯】财政部税务总署表示,针对没有实现有关遣返存放在国外的资产的税收赦免申请人,鉴于遣返资产期限为直至2017年12月31日,有关当局将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采取惩罚步骤,也就是对违约者罚款200%税率。
税务署长罗柏(Robert Pakpahan)上周末在雅加达表示,当局已制订的税收赦免申请人遣返资产指标为147万亿盾,但至今才落实138万亿盾。他说:“差距数额为9万亿盾,我们将彻查此事,违约者究竟是哪些。我们将依据经过修正的2016年第118号有关税收赦免措施的财长规定书的2017年第167号的财政部长条例行事。”
罗柏坦承,虽然已获悉上述9万亿盾的纳税人,但还不能公开,税务总署将传召这些违约者。
税务总署辅导服务及公关主任赫斯杜(Hestu Yoga Saksama)表示,上述违约的纳税人必须在今年3月31日之前提呈个人的年度报税单(SPT Tahunan),至于200%税率的罚金是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 (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