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1月29日公布其对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反倾销税调查的初步肯定性裁定:四国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但最终结果将在2025年年中公布。
据了解,调查起因缘自今年4月,美国制造贸易联盟委员会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双反调查”(反倾销、反补贴)申请。5月,美国商务部启动对东南亚四国的“双反调查”。反补贴初裁结果早前已公布,相较最新公布的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较低。国内主要光伏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0.81%—8.25%。
从此次发布的公告看,美国商务部对东南亚四国的光伏企业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其中,韩华Hanwha Qcell马来西亚反倾销税率为0,Vietnam-Wide Entity越南反倾销税率为271.28%。
不过,这一裁定只是初步结果,最终结果预计将于2025年年中确定。
由于多家中国光伏企业在东南亚有布局,从美国商务部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业“双反”正式调查开始,中国企业的受影响程度引发市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