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承诺在2060年或更早实现净零排放。2022年,我国签署了价值200亿美元的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其中一个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二氧化碳(CO₂)排放峰值2.9亿吨,以及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34%。
这一承诺反映出加速能源转型的巨大投资机遇。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数据可得性、规划以及招标信息成为吸引清洁投资的关键因素。
基本服务改革研究所(IESR)鼓励提供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潜力数据,以促进显著的减排效果。基本服务改革研究所能源系统转型项目经理德昂•阿里纳尔多(Deon Arinaldo)表示,尽管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潜力超过3,700吉瓦,但其利用率仍远未达到最佳水平,尤其是太阳能发电(PLTS)和风力发电(PLTB)。
在《释放印尼可再生能源的未来》最新研究中,基本服务改革研究所分析了在现行电力价格条例(如2022年第112号总统条例),以及电网基础设施(如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可用性的基础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潜力。研究识别出高达333吉瓦的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其中包括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站和微型水力发电站(PLTMH)。
德昂日前发布的声明中表示:“从这些潜力来看,我国利用可再生能源现状与实际潜力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然而,这一研究结果表明,我们可以更快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
基本服务改革研究所数据与建模研究协调员平托科·阿吉(Pintoko Aji)透露,该研究发现333吉瓦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包括陆上风电167吉瓦,地面太阳能发电165.9吉瓦,以及微型水力发电0.7吉瓦。
该数据基于1500多个技术上可行的地点的财务模拟和公私合营模式计算得出。其中,约205.9吉瓦(占总可行潜力的61%)的项目,其股权内部收益率超过10%,表明其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潜力。
他补充道:“例如,小型水力发电资源主要集中在苏门答腊,而风能资源在苏拉威西、努沙登加拉、马鲁古和巴布亚地区最为丰富。此外,太阳能资源在苏门答腊、加里曼丹和苏拉威西具有较高的潜力。要实现这些潜力,必须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在输配电领域。”
基本服务改革研究所建议政府在地方空间规划中纳入可再生能源用地分配,简化土地获取程序以降低投资风险,并在各地区设定具体的可再生能源目标。
同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收益区域的整合,国营电力公司(PLN)可以规划并扩展电网覆盖这些重点区域,并改革电力采购机制。
此外,在确定可再生能源开发的优先级时,基本服务改革研究所建议开发商优先考虑高回报项目,并优化设计及财务规划。
印尼太阳能能源协会首席专家赫尔曼(Herman Darnel Ibrahim)强调,面对日益紧迫的能源转型挑战,太阳能将成为我国未来能源的主导资源,并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太阳能技术已成熟且竞争力不断提升,尤其是在与核能发电或天然气发电相比时更具优势。
I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