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KU 警方于周二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无良寄宿学校负责人猥亵案件。安塔拉通讯社 / 埃多・普尔马纳
南苏门答腊省 —— 警方通过逮捕一名姓名缩写为 FA(40 岁)的嫌疑人,揭露了南苏门答腊省奥甘 – 科梅林 – 乌卢县(OKU)一所伊斯兰寄宿学校(ponpes)发生的一起强奸女学生案件。
据安塔拉通讯社报道,OKU 县警察局长 AKBP 恩德罗・阿里博沃(Endro Aribowo)6 月 10 日(周二)在巴图拉贾表示:“FA 是 OKU 县东巴图拉贾区丹戎 Kemala 村一所伊斯兰寄宿学校的负责人。”
他称,FA 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18 时 30 分(印尼西部时间)在日惹特区斯莱曼县被 OKU 警方 “奥甘之狮” 小组逮捕。
嫌疑人在对自己 13 岁的学生实施不道德行为后潜逃。
警察局长解释说,这起案件是在受害者家属(姓名缩写为 BS)向 OKU 警方报案,指控该寄宿学校管理人员的不道德行为后浮出水面的。
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发生在 2025 年 4 月 11 日凌晨 2 时左右,当时受害者正在伊斯兰寄宿学校的后屋值夜班。
他说:“肇事者强奸了受害者四次。本案的动机是嫌疑人看到受害者的身体后产生了邪念。”
除逮捕嫌疑人外,警方还缴获了一条紫色长裤、一条黑色裙子和受害者内裤等形式的证据。
根据经 2014 年第 35 号法律修订的 2002 年第 23 号《儿童保护法》第 81 条第(2)款,嫌疑人的行为将被指控,该条款规定了对通过欺骗或诱使手段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交犯罪的肇事者的刑罚威胁。
他说:“最高可判处 15 年监禁和 50 亿印尼盾罚款。然而,由于嫌疑人是本应好好教育学生的教育工作者,刑罚可在原有威胁基础上加重三分之一。”
V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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