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印度尼西亚向美国传输的数据必须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

印度尼西亚向美国传输数据必须遵守 PDP 法:立法者

文件 —— 众议院(DPR)第一委员会副主席苏卡姆塔(ANTARA/HO-Humas DPR)
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 一位立法者表示,任何涉及印度尼西亚和美国之间数据传输的贸易协定都必须遵守印度尼西亚的《个人数据保护法》(PDP Law)。
众议院第一委员会副主席苏卡姆塔在周五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数据传输机制必须遵守我们已有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正如第 56 条所规定的那样。”
第 56 条第(1)款允许个人数据控制者向印度尼西亚境外的实体传输数据,前提是他们遵守适用的法规。第(2)款要求这些控制者确保接收国提供同等或更高水平的数据保护。
苏卡姆塔强调:“任何向美国传输的数据都必须满足同等条件:相互的法律保护,包括印度尼西亚当局的审计权以及对公民战略数据的完全控制权。”
他补充说:“如果这些条件得不到满足,数据控制者在进行跨境传输之前必须获得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
苏卡姆塔敦促印度尼西亚的谈判团队充分掌握《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定的法律框架,以确保未来有关数字贸易的谈判符合国家法律。
他还强调了维护数据主权的重要性,认为即使在国外处理,印度尼西亚公民的个人数据也必须处于国家管辖之下。
他说:“我们的谈判者不能接受任何没有适当法律保障的跨境数据传输方案,特别是考虑到美国缺乏与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相当的联邦数据保护法,而是依赖州级法规。”
作为专注于国防和通信领域的立法者,苏卡姆塔警告说,数据传输不仅仅是一个贸易问题,还涉及数字主权、国家安全和经济公平。
他还呼吁政府加快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法》项下滞后的实施条例,包括关于该法实施的政府条例以及设立国家数据保护机构的总统条例。他指出,这两项条例原定于 2024 年 10 月出台,现在已经逾期 9 个月。
此前,白宫宣布美国和印度尼西亚已同意开始谈判一项互惠贸易协定,以加强经济联系。
该协定的核心条款之一是消除数字贸易壁垒。印度尼西亚同意为向美国的跨境数据传输提供法律确定性,并根据印尼法律承认美国具有 “充分的” 数据保护水平 —— 此举将使数据流动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