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DJP)明确,遗产不属于所得税(PPh)的征税对象。
该声明是为回应社会上有关遗产税的讨论 —— 有观点认为,继承人在办理土地与建筑物过户时需缴纳遗产税。
“因遗产导致的土地和 / 或建筑物所有权转移,可免征所得税。因此,继承人无需为从被继承人处获得的土地或建筑物缴纳所得税,” 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宣传、服务与社区关系司司长罗斯毛利(Rosmauli)于 9 月 14 日接受安塔拉通讯社采访时表示。
这一规定载于《2024 年第 81 号财政部长条例》第 200 条第(1)款 d 项。
不过,罗斯毛利指出,要获得上述免税待遇,需出具 “遗产转移所得免税证明”,或 “土地和 / 或建筑物买卖及变更协议免税证明”。
该规定的详细内容可查阅《2024 年第 81 号财政部长条例》第 200 条第(2)款。
继承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属税务办公室(KPP)申请免税证明,也可通过印尼税务总局线上平台(Coretax DJP)在线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继承人须按《2025 年第 8 号税务总局局长条例》第 101 条第(5)款 c 项的规定,附上遗产分割声明书作为证明文件。
税务部门将在收到完整申请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处理该申请。
罗斯毛利还解释道,公众常混淆所得税(PPh)与土地建筑物所有权取得税(BPHTB)。
“需明确的是,因遗产产生的所有权转移所涉及的最终所得税,可通过免税证明免除;但因遗产取得土地 / 建筑物所有权时,仍需缴纳土地建筑物所有权取得税(BPHTB),” 他补充道。
罗斯毛利表示,土地建筑物所有权取得税(BPHTB)之所以仍需缴纳,是因为根据《2022 年第 1 号法律》,该税种属于地方税。
“税务总局呼吁公众准确理解与遗产相关的税收规定:遗产无需缴纳所得税,继承人有权申请免税证明,以免除最终所得税的缴纳义务,” 罗斯毛利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