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将加大力度打击诈骗 诈骗分子将被判强制鞭刑

示意图。(图:iStock)

政府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诈骗案,诈骗分子以及诈骗集团的成员或招募者日后可被判至少六下强制性鞭刑,钱骡也可能被判多达12下鞭刑。

内政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14日在国会上针对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内政部表示,严厉打击诈骗仍是我国的重要课题,频繁发生的诈骗案以及受害者损失的金额受到高度重视。

警方今年初所发布的2024年数据显示,去年发生的诈骗案件多达5万1501起,比前年多出10.6%;损失金额同比大幅增加70.6%,达到11亿元。这两个数据皆写下历年最高纪录。

内政部说,鞭刑可有效威慑阻吓一些罪行。目前,《刑事法典》带鞭刑的罪行共有161种,其中65项为强制鞭刑(mandatory caning),另外96项则属于选择性鞭刑(discretionary caning)。

为了进一步打击诈骗,内政部将议为诈骗相关罪行增加鞭刑这个刑罚。

在新的刑罚框架下,诈骗分子以及诈骗集团成员或招募者罪成后,可被判强制性鞭刑至少六下,严重者可被鞭打最多24下。

提供SIM卡或个人Singpass资料协助诈骗分子洗黑钱的钱骡,也可能被判最多12下鞭刑。相关罪行包括在《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下的洗钱罪行、在《滥用电脑法令》下的Singpass相关罪行,以及在《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下的一些SIM卡相关洗钱罪行。

法院考虑针对这些罪行判处鞭刑的前提包括罪犯有意或清楚知道使用者将用来或促成诈骗、罪犯有理由相信使用者将用来犯罪,或者罪犯没确保使用者不会用来或促成诈骗。

另外,远程恶劣行骗者可被判监禁长达十年、罚款,以及至少六下鞭刑;而在欺骗罪第420条文提控的非远程、非诈骗的恶劣欺骗案,日后的刑罚也将包括选择性鞭刑。

其他把鞭刑考虑在内的罪行还包括在《有组织犯罪法令》下被治罪的罪行。

部分罪行取消鞭刑或以选择性鞭刑代替强制性鞭刑

政府将对一些罪行加重刑罚判处鞭刑的同时,也考虑取消22项罪行的鞭刑刑罚,或以选择性鞭刑代替强制性鞭刑。

当中,将取消鞭刑的八项罪行包括:在《铁路法令》(Railway Act)被治罪的阻碍地铁通行危害乘客安全,以及恶意行为危急乘客安全的两种罪行;以及在《破坏公物法令》(Vandalism Act)下被定罪但不涉及公共财物、供公共用途的财物,或具有国家、文化或宗教意义的财物。

以选择性鞭刑取代强制性鞭刑的15种罪行包括:意图致死或致伤时偷窃、企图抢劫、准备实施结伙抢劫、敲诈勒索、为造成伤害而私藏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贩卖人口重犯者;以及在《破坏公物法令》(Vandalism Act)下涉及公共财物、供公共用途的财物,或具有国家、文化或宗教意义的财物的罪行等。

首次交易贵金属需等五天才可熔化

政府也将更新贵金属从业人员和交易商的监管条例,任何贵金属商家和陌生客户首次交易贵金属后,必须等五天才能熔化、改造或损毁贵金属,比目前的三天等候期延长了两天。

内政部表示,延长等候期可让执法单位有更充裕的时间执法。修订后的法案也只针对出售或处置贵金属的交易。另外,法案也废除对贵金属交易商的注册要求,因为相关规定已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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