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印尼执法部门文件及当事人律师披露,此前在印尼北苏拉威西省美娜多市被指控涉嫌走私野生动物器官的中国男子 B.Q.,已于 10 月 2 日因 “证据不足且不构成刑事犯罪” 被正式宣告无罪,随后乘机返回中国。其律师团队近日公开呼吁印尼有关部门及媒体澄清此前误导性报道,为当事人恢复名誉。
案件转折:仿制品真相揭开 执法部门终止调查
印尼环境与林业执法总局苏拉威西第三区域执法中心于近期发布《终止调查决定书》,明确指出经全面核查,B.Q. 涉案物品 “因证据不足且不构成刑事犯罪”,正式终止对该案的调查程序。
据律师团队介绍,B.Q. 此前被指控自中国携带多种野生动物器官入境,包括 20 个牛胆、12 枚虎牙、13 支犀牛角及 4 包含犀角碎片的包裹。但经印尼权威机构专业检测,所有被扣押物品均被证实为仿制纪念品,并非真实野生动物器官。“检测结果清晰显示,这些物品是通过中国网络平台公开购买的纪念工艺品,并非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制品,” 辩护律师罗伊・西奥多伦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当事人携带这些物品仅为赠送印尼友人作为纪念,并无任何非法目的。”
另一位辩护律师格伦迪・卢明克瓦斯补充指出,案件调查中的交叉检验进一步印证了物品的非真实性:“自案件初期我们就坚持认为指控不成立,因为中国境内并不存在野生犀牛种群,根本不具备获取犀牛角的自然条件。”
律师诉求:肃清误导性舆论 恢复当事人名誉罗伊・西奥多伦表示,案件审理期间,不少媒体未经核实便发布相关报道,对 B.Q. 的个人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既然司法调查已明确指控不成立,我们恳请印尼有关部门及相关媒体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澄清声明,消除公众误解,为当事人恢复名誉。”
据了解,印尼对野生动物保护及反走私执法力度向来严厉,根据当地法律,偷猎或买卖受保护物种最高可判处 15 年监禁。此次案件中,执法部门经严谨核查后依法撤案,既体现了对法律程序的尊重,也彰显了对事实真相的坚守。
事件后续:当事人已安全返华 案件正式结案
印尼执法当局确认案件不存在刑事犯罪要素后,于 10 月 2 日为 B.Q. 办理了释放及遣返手续。目前当事人已安全返回中国,相关法律程序已全部终结。
律师团队在案件结案后重申:“希望公众舆论能够以司法调查结果为依据,避免不实信息进一步扩散。同时也提醒跨境出行人士,需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关于物品携带的相关规定,避免因误解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与印尼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长期保持合作,双方曾签署协议共同保护巴厘岛长冠八哥等濒危物种。此次案件的妥善处理,也为两国在跨境执法合作中兼顾严格执法与保障人权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