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要求矿业下游产业推进过程中实现区域公平收益

印度尼西亚要求从采矿下游推动中获得公平的区域收益印度尼西亚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巴利勒・拉哈达利亚(右)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 / 穆扎法尔・福赞 摄)

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 印度尼西亚能源与矿产资源部(ESDM)部长巴利勒・拉哈达利亚强调,各地区必须从采矿及下游加工活动中获得最大经济收益。
他在周日于当地发表的声明中表示,政府正持续推动投资者、中央与地方政府、企业家及当地社区开展合作,以实现全体印尼人民的社会公平。
作为迈向高收入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尼政府正加快关键领域的下游产业发展,涵盖矿产、煤炭、油气、棕榈油、渔业及农业等领域。
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印尼下游产业计划自 2020 年以来已实现总投资 1245.8 万亿印尼盾。2025 年第三季度的投资贡献额最高,达 150.6 万亿印尼盾,其中矿产领域(尤其是镍矿)占比最大。
他指出:“下游加工必须对各地区、当地中小微企业(MSMEs)及社区公平。”
该部长强调,经济收益不应仅集中在雅加达,也不应完全由投资者获取。
他补充道:“这是对‘潘查希拉’第五项原则(即实现全体印尼人民的社会公平)的践行。”
他以马鲁古北部省和中苏拉威西省下游产业的成功案例为例,这两个省份的区域经济增长率已提升至 20%,而印尼全国经济增长率约为 6%。
在他看来,这两个省份的成功案例表明,下游加工产业可成为推动区域经济转型的动力。
他解释道:“这是一项将我国经济从建筑服务业向工业转型的战略。若能持续推进,愿在 2045 年实现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排名进入全球前十的目标。”
他还指出,政府正制定采矿后下游产业路线图,包括采矿活动结束后开展的新工业项目,以保障区域经济的可持续性。
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同时确保,下游产业相关政策的实施将遵循收益公平分配及赋能当地社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