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薪300新元的代价:新加坡女子在中国台湾将牢底坐穿

一个Telegram群组、一张游客签证、50多次ATM取款,新加坡女子的“淘金梦”,最终换来了30余年的牢狱之灾。

近日(11月3日),据中国台湾媒体报道,一名新加坡女子揭某因参与诈骗集团在台湾被判处超过31年监禁,涉及近30起诈骗和洗钱案件。

这起案件的判决分别由台湾省云林县和彰化县法院在10月17日和21日公布。云林县法院判处其30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彰化县法院则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外加3万新台币(约1270新元)罚款。

图源:云林地检署

日薪300新元的诱惑

今年2月21日,27岁的揭某以游客身份入境中国台湾。在抵达前,她已通过Telegram群组联系上当地诈骗集团,对方承诺支付每日300新元的“报酬”。

揭某的工作内容看似简单:拿着集团提供的银行卡,按照“老板”指示在ATM机上取款。

从3月1日到3月4日,短短4天时间里,她被专人接送,奔波于云林和彰化两县的数十家便利店ATM,完成了超过50次取款操作,总金额高达约170万新台币(约7.2万新元)。

精密运作的诈骗链条

这些钱从何而来?

据法院调查,诈骗集团通过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投放恶意广告,诱骗受害者将钱转入各个账户。而揭某负责的环节,就是将这些赃款取出,完成洗钱的最后一步。

当地警方公布的监控画面显示,该女子在ATM前取款时,用口罩和灰色连帽衫遮住大部分面部——这种刻意的伪装,也成为法庭认定其明知故犯的证据之一。

机场落网,一分钱没拿到

3月8日,当揭某试图离开台湾时,在机场被警方逮捕。

讽刺的是,她在彰化法院作证时表示,集团承诺的报酬要等她离境后才支付——也就是说,她冒着被捕风险帮诈骗集团取了170万新台币,自己却一分钱都没拿到。

法律严惩,服刑后将被驱逐出境

云林县和彰化县法院均认定,该诈骗集团具有明确的诈骗和洗钱意图。鉴于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次数频繁,法院对揭某处以重刑。

根据判决,揭某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