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走私13 只活体鸟类 含保护物种最高可判 10 年监禁

近日,爪哇、巴厘及努沙登加拉森林执法局在苏加诺 – 哈达国际机场,成功挫败一起野生动物走私案,一名 39 岁中国公民的非法运输企图被当场制止。
据悉,该男子的行李在 X 光机检查时,因疑似藏有活体动物且无法出示相关合法运输证件,机场安保人员当即对其实施扣留。随后,机场检疫部门介入细致核查,在其行李中发现 13 只被塑料管与布袋层层包裹的活鸟,均无任何合规运输许可。这些鸟类已被移交雅加达自然资源保护局妥善看管。
经专业鉴定,这批活体鸟类中包含 1 只受保护的宽叶叶蝉鸟,以及 5 只画眉、3 只白眼鹟、1 只红鸫、2 只红树林鹟、1 只金翅雀。森林执法局经案件评估认定,该男子行为已构成破坏自然资源犯罪,将其列为重大嫌疑人。依据印尼相关法规,此类犯罪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并处 50 亿印尼盾罚款。
森林执法总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强调,野生动物走私行为严重威胁印尼生物多样性主权,必须坚决打击。他透露,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与检疫、航空及其他执法机关的协作,通过加强口岸监管、加密巡逻频次等方式,全力切断非法野生动物走私链条。
该局长同时表示,本次调查不会止步于查获走私鸟类这一环节,正全力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更大走私网络,重点追溯这些鸟类的来源渠道、购买模式、收集路径以及出口计划。目前,森林执法局已联合检疫部门、移民局及雅加达都会警区展开多方协作,嫌疑人已接受讯问并定罪。后续还将持续追查,以确认此次走私是孤立偶发行为,还是大型非法贸易网络中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