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前首相纳吉四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罪名全部成立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挪用案宣判,其被控的4项滥权罪及21项洗黑钱罪全部成立,共计25项罪名均被认定有罪。该案核心涉案资金超22亿7千万令吉,判决结果引发广泛关注。
综合马来西亚《星报》《中国报》《星洲网》等媒体报道,承审法官柯林劳伦斯在判决中明确,控方已成功排除合理疑点,充分证明纳吉所涉4项滥权控罪成立,随后进一步宣布其所有洗黑钱罪名亦成立。针对纳吉提出的“控状系政治动机迫害”的辩解,法官直言该说法已被确凿且无可辩驳的证据推翻。
柯林劳伦斯指出,证据清晰显示,纳吉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滥用了其在一马发展公司的强大权力及所获赋予的广泛职权,最终导致巨额公共资金被挪用。一马发展公司丑闻堪称马来西亚史上最严重的腐败案件之一,涉案资金通过全球范围内的空壳公司网络进行转移和洗钱,此前已引发多国调查。
法官在宣读罪名成立的判决后,随即要求控辩双方就本案的具体刑罚量刑展开陈词。纳吉的代表律师当场申请短暂休庭以准备相关陈词,该请求已获得法官同意。后续量刑结果将择期进一步宣判。
值得关注的是,纳吉此前已因一马发展公司关联案件多次面临司法审理,曾被判处监禁及巨额罚金,此次判决是其涉该系列丑闻的又一重要司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