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规允许金融科技公司参与一级市场国债分销

雅加达讯 印尼财政部日前颁布新规,明确允许金融科技公司和电子交易平台(电商平台)成为国内一级市场国债的分销合作伙伴。该新规以财政部条例形式发布,已于2025年12月24日正式生效,此举被视为印尼拓宽国债发行渠道、激活资本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条例清晰界定,国债分销合作伙伴范围从此前的银行、证券公司,进一步拓展至金融科技公司及电子交易平台,所有合作主体均需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全程监督,确保国债分销过程合规有序。印尼财政部表示,扩大分销合作伙伴范围,旨在借助金融科技公司和电商平台的渠道优势,提升国债触达能力,尤其是吸引更多散户投资者参与,优化国债投资者结构。
为保障分销质量,条例明确金融科技公司与电子交易平台需满足四项核心准入条件:一是必须在印尼境内合法设立并运营,持有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经营许可;二是需具备在印尼国内市场担任金融产品中介、销售方或分销商的从业经验;三是拥有触达各类投资者(含散户投资者)的渠道能力;四是需制定完善的国债销售营销策略与执行方案。
除核心条件外,申请主体还需额外完成三项准备工作:提交符合自身服务能力的分销合作注册申请;搭建满足官方标准的电子交易系统,保障交易安全与便捷;通过官方组织的分销合作伙伴遴选,确保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与风险管控能力。
此次新规出台背景与印尼当前的债务管理需求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密切相关。数据显示,印尼政府债务规模近年持续扩大,2024年已攀升至8444万亿印尼盾,2025年到期债务达800.3万亿印尼盾,拓宽国债融资渠道成为重要政策导向。同时,印尼散户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占比仅16.1%,远低于机构投资者,新规有望助力激活散户投资活力。
业内分析认为,金融科技公司和电商平台的加入,将有效降低散户投资者购买国债的门槛,提升投资便利性,同时为印尼国债市场注入新的流动性。此次政策调整与印尼推动巴厘岛转型区域性金融中心、吸引多元化投资的整体战略相契合,后续随着合格分销机构的落地运营,有望进一步完善印尼国债发行体系,支持国家财政融资需求。
目前,印尼相关监管机构已启动分销合作伙伴的申请受理与遴选筹备工作,具体参与机构名单将在遴选完成后公布。市场普遍关注新规实施后的效果,以及是否会进一步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国债市场与数字金融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