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籍男子因在新加坡街头模仿李小龙耍双节棍,被路人偷拍视频上传网络走红,结果不仅没红成“网红”,反而直接进了监狱。
他被警方突击搜查后,当场查获多种武器,最终被判坐牢又罚款。

👤人物背景
被告:李宏伟(译音)
年龄:59岁
国籍:中国
身份:舞台经理(自称中国武术教练)
🎥 事件经过时间线
▶ 2025年9月8日
Instagram账号sgfollowsall上传一段视频:
地点:新加坡街头
画面:
一名男子站在两个路桩上
模仿李小龙造型
扎马步耍双节棍
左右手轮换挥舞
穿着:
黄色运动服
黑色背包
现场反应:
路人起哄:“哇,新加坡李小龙”
笑声、掌声不断
视频迅速传播,引起警方注意。
▶ 2025年10月12日
警方在芽笼18巷找到该男子,并进行搜查,当场查获:
🥋 双节棍
🗡 五刃苦无(five-spearhead kunai)
🥊 指节套(knuckle-duster)
当场逮捕。


▶ 10月14日
被告获保释。
⚖️ 法庭审理结果
控状:
抵触《枪支、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两项
非法持有攻击性武器一项
被告承认其中一项罪名。
🧑⚖️ 判决结果:
✅监禁:6个月 + 2周
✅罚款:2000新元
⚠️ 法律关键点(重点科普)
新加坡法律明确规定:
🔴 双节棍 = 武器(Weapon)
在《枪支、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中:
双节棍被正式列为管制武器
➡️ 持有必须有许可证
➡️ 表演、训练、教学也不自动豁免
➡️ 无证持有 = 违法
🔴 其他查获物品性质更严重:
指节套:攻击性武器
苦无:用作攻击时可能造成死亡的武器
⚠️ 属于高风险管制器械
🧑 被告在庭上辩解:
“不熟悉新加坡法律”
“这些都是用来表演和教学武术的器材”
“没有用于犯罪行为”
👨⚖️ 控方立场:
虽然未造成实际伤害
未引发公众恐慌
属个人训练用途
但仍构成:
❌ 无证持有武器
❌ 非法持有攻击性武器
❌ 持有可致命器械
因此要求:
👉 监禁 + 罚款
👉 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