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里汶移民局驱逐3名中国台湾地区人士 涉非法务工

西爪哇省井里汶移民局日前对3名中国台湾地区人士作出行政驱逐出境处分,此举旨在严格落实印尼移民法规、维护国家主权。据悉,这3人因在井里汶县辖区内滥用居留许可、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工作活动,涉嫌非法务工被依法遣返。
据井里汶移民局局长介绍,此次执法行动由移民情报与执法小组通过情报排查与日常监管联合开展。执法人员在对井里汶县一家工厂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了这3名中国台湾地区人士,其年龄分别为35岁、43岁和48岁。经现场询问及初步核查确认,3人持落地签证(VoA)入境印尼,而落地签证仅适用于旅游、社会文化访问、商务洽谈等情形,严禁用于工作用途,但其实际在工厂内从事设备检修、指导本地员工操作机器等工作,已超出签证许可范围,构成居留许可滥用。
随后,3人被带至井里汶移民局接受进一步审查,违法事实最终被确认,其行为已违反印尼移民法相关规定。除被驱逐出境外,移民局还建议将3人列入入境禁止名单,限制其未来一定期限内再次进入印尼。该局长强调,对于不尊重印尼法律与规定的外籍人士,移民局绝不姑息宽容,后续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重点紧盯居留许可滥用高发领域,严格维护当地移民秩序。
数据显示,2026年以来,井里汶移民局已累计驱逐11名违法外籍人士,彰显了其维护该地区法治秩序的坚定决心。移民局同时呼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管,若发现可疑外籍人士活动,可通过官方渠道或举报应用提供相关信息。该局表示,此类果断执法举措,核心是维护井里汶地区稳定、安全、守法的投资与旅游环境,保障合法投资及正常社会秩序不受非法移民活动干扰。
据悉,根据印尼移民法规定,持落地签、免签等非工作类签证入境后从事工作,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将被罚款、驱逐出境,严重者可被处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和最高5亿印尼盾罚款。中国驻外使领馆也曾多次提醒,赴印尼中国公民需根据出行目的办理对应签证,切勿滥用签证政策从事与许可范围不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