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惹发生性侵未遂案 17岁青年涉嫌侵害69岁老妇被抓获

日惹特区日前发生一起性侵未遂案件,一名17岁青年涉嫌企图性侵一名69岁老妇,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24小时内将嫌疑人抓获,该案已成为当地热门话题。
案件发生在早上8点45分,当时69岁的受害者正准备骑摩托车前往自家农田,行至国道旁时,她打算将摩托车停在一条小路上。此时,受害者看到嫌疑人正坐在一辆摩托车上,并未心生戒备,继续步行前往农田,不料被嫌疑人从后方悄悄尾随。
随后,嫌疑人突然上前捂住受害者的嘴,企图脱下对方的裤子,还将受害者推倒在路边草丛中,试图实施性侵。危急时刻,受害者奋力大声呼救,其呼喊声被距离案发地约100米处的村民听到,村民们迅速赶往现场。嫌疑人见有村民赶来,来不及继续作案,立即骑上停在路边的摩托车仓皇逃窜。此次遭遇导致受害者假牙脱落、下牙松动,身体受到惊吓和一定伤害。
受害者在案发次日前往警察局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调查工作,仅用24小时便成功将嫌疑人抓获,并依法扣押了相关物证,包括嫌疑人作案时所骑的摩托车,以及受害者和嫌疑人的部分衣物。经警方审讯,嫌疑人供述称,自己因长期观看色情内容,无法控制自身欲望,才犯下此次恶行。警方检查其手机后,在浏览记录中发现大量色情网站访问痕迹,印证了其作案动机,嫌疑人还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
由于嫌疑人年仅17岁,属于未成年人,目前警方已将其交由日惹市未成年人特殊矫正机构看管。警方指出,该嫌疑人涉嫌触犯印尼《刑法典》中的未遂强奸罪,或《性暴力犯罪法》中的身体性虐待罪。根据印尼相关法律规定,强奸罪最高刑期为12年,未遂强奸罪刑期为该刑罚的三分之二;性暴力犯罪最高刑期为4年,这名嫌犯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