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东南苏拉威西省科纳威县的一家钢铁公司,近日被指对一名44岁中国籍员工存在歧视行为,并在无明确法律依据、未遵循正常劳动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其解雇。据悉,解雇事件发生于2026年2月7日,当事人当时担任该公司运输部车辆主管,遭公司无预警终止劳动合同。
当事人妻子向外界透露,事件的起因可追溯至2024年5月5日。当时当事人因身体不适请假五天,前往肯达里(Kendari)的医院接受检查与治疗,且已向公司提交了完整的医疗证明,包括医生说明和住院照片。但在发薪日,他并未获得全额工资,公司以“缺勤五天仅批准四天病假”为由,将剩余一天视为无故缺勤,扣减了约100万盾工资。
她进一步表示,当事人自2020年加入该公司以来,始终全勤工作,从未享受过任何休息日,包括印尼国家法定假日。更令人不满的是,公司从未为其登记参加印尼国家健康保险(BPJS Kesehatan)和就业社保机构(BPJS Ketenagakerjaan),导致其所有医疗费用均需个人承担。此外,当事人还长期被拖欠加班费——公司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但其经常被迫工作12小时,额外4小时的加班费却从未被计算和支付,无论工作时长多少,月工资始终没有变化。根据印尼劳工法相关规定,劳动者超过规定工作时长,雇方需支付1.5至4倍不等的加班费,该公司的行为已明确违反此项要求。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于2025年6月25日向科纳威县劳动与移民局(Distransnaker)提出投诉,并向印尼劳动部提交线上举报。然而,举报行为不仅未解决问题,反而让他遭受了更严重的不公对待:行动自由被严格限制,被禁止离开公司园区及外籍员工宿舍,形同被软禁。据当事人妻子描述,只要他接近园区主门五米范围内,警报器就会响起,其脸部影像会立即出现在监控屏幕上,而这一限制措施仅针对当事人一人,明显存在歧视倾向。
2025年8月16日,当事人被移出工作群,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执行岗位职责。2026年2月4日,当事人妻子为声援丈夫,独自发起和平抗议,暂时封锁了公司运矿道路上的自卸卡车通行,抗议持续约15分钟。次日,当事人被公司要求签署自愿辞职信,遭到其明确拒绝。但在2月7日,公司仍无视正常程序,在未出具任何警告信(第一、二、三份)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其解雇。
当事人妻子指出,公司的解雇行为严重违反印尼法律:根据印尼《创造就业法》,解雇信必须使用印尼语书写,而该公司出具的解雇信不符合此项要求。此外,解雇信中指控当事人“2025年12月25日言语骚扰同事、组织14人封锁公司道路影响运营”,均无任何事实依据。更恶劣的是,当事人被解雇后,其护照、学历证书及其他重要个人文件均被公司非法扣留。
当事人妻子怀疑,该公司运输部主管直接参与其中,并下令对当事人实施区别对待、歧视性措施。她明确表示,将坚持为丈夫争取合法权益,要求该钢铁公司履行其自当事人入职至解雇期间的所有法定义务,弥补其遭受的经济损失与权益损害。据悉,印尼法律明确规定,拥有10名及以上员工的单位有义务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障,该公司长期不为当事人缴纳社保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规。目前,相关维权事宜正进一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