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美国要求印尼限制外资冶炼厂产量 印尼同步收紧镍产业管控

美国近期向印尼提出明确要求,限制外资控制的冶炼厂产量,并确保其加工产品产量与印尼本国矿产配额相匹配。这一要求被纳入两国互惠贸易协定的关税互惠条款中,涉及镍、钴、铝土矿、铜、锡及锰等多种矿产的冶炼设施。
据白宫相关文件显示,美方重点强调需防止外资冶炼产能过剩,确保冶炼产量与印尼采矿配额精准匹配,但并未明确说明提出该要求的具体原因。此前,美印尼已正式敲定互惠贸易协定,印尼将取消对美国出口工业品的限制,其中包括关键矿产,同时加快基于商业考量的关键矿产下游开发与生产合作。
除产量限制外,美国还要求印尼境内的外资工业园区及冶炼设施,严格遵守当地税务、环境、劳工、配额及其他相关法律要求。与此同时,两国计划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开发关键矿产及稀土元素,覆盖从上游矿产开采到下游产品加工的完整产业链。印尼方面表示,将与美企高效协作发展稀土及关键矿产,既保障供应链安全多元,也为相关企业提供投资确定性,助力产能与运营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镍供应过剩问题,印尼自身也在同步收紧镍产业管控。印尼工业部已明确收紧对未与矿山整合的独立镍冶炼项目的许可审批,涵盖火法及湿法冶金两种工艺。据悉,2026年印尼镍矿石生产配额目标将从2025年的3.79亿吨大幅削减至约2.5亿~2.6亿吨,降幅超过34%,同时恢复采矿配额的年度审批机制,增强政府对资源流出节奏的掌控力。
根据印尼《2015-2035年国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PP No. 14/2015),2025至2035年期间,印尼镍加工目标将实现升级,从目前的镍生铁、镍铁、镍锍、混合氢氧化物沉淀(MHP)等二级产品,逐步转向电解镍、硫酸镍、氯化镍等更高附加值产品,推动镍产业向产业链下游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
为落实这一升级目标,印尼政府通过《2025年第28号关于风险导向营商许可管理的政府条例》,进一步限制新镍冶炼项目。在OSS(在线单一提交)系统中,明确要求相关企业承诺不生产镍中间品,包括镍锍、MHP、镍铁、镍生铁等。该规定具体列于条例附件1.F 3534(非铁基本金属制造业,KBLI 24202),其中明确采用火法冶金工艺的企业,必须提交书面声明,承诺不生产上述镍中间产品,此举旨在引导镍产业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避免低端产能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