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贾扬托表示,税收津贴政策并非只适用于公务员体系,私营部门员工实际上也可以通过特定机制享受类似的税收优惠。
比莫3月5日在雅加达举行的媒体简报会上表示,近期社会舆论热议政府为国家公务员、印尼国军以及国警的开斋节津贴(THR)承担个人所得税(PPh Pasal 21),而私营企业员工则仍需缴税。他解释称,私营部门实际上也可以通过“税收津贴”(gross up)机制获得类似待遇。
比莫指出,在私营企业中,若公司决定为员工承担第21条个人所得税,该部分费用可以计入企业可扣除成本,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税收入。因此,员工仍可领取完整的节日津贴。
此前,社交媒体上广泛讨论节日津贴税收差异问题,不少网民质疑为何公务员的THR免税,而私营部门员工却需缴税。根据国家财政部2025年第105号部长条例,公务员、军人和警察的THR税款由政府承担。
财政部长税务合规顾问尤恩·阿尔萨尔(Yon Arsal)补充表示,THR并未被征收额外税款,只是目前采用“平均有效税率”(TER)机制,将原本年末集中缴纳的税负分摊至全年,从而避免年底税负集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