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脱光衣服游走组屋自慰获刑


一名24岁男子凌晨在家观看色情影片后,竟模仿片中情节,多次在组屋楼下脱光衣服并当众自慰,专挑女性“展示”。一名女子接连五次撞见其猥亵行为后报警,男子近日被判坐牢10个星期。
被告Bazil Basyar bin Mohd Zihan共面对六项在公共场所作出猥亵行为和暴露身体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余下三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2024年6月23日凌晨3时许,被告在家中观看色情视频,看到片中有人在公共场所自慰的画面后,决定“有样学样”。他戴上口罩走出家门,来到一座组屋,在电梯旁的楼梯口脱光衣物,随后在电梯间徘徊近20分钟,后在楼梯口自慰,之后穿回衣服返回家中。该次行为未被他人发现。
此后,被告变本加厉。2024年6月24日和7月2日,他两次以同样方式出门裸露自慰。一名女子两次乘坐电梯下楼时,均瞥见其猥亵行为。
7月5日凌晨3时43分,被告第三次出动。他脱光衣服守在电梯间。女子当时乘电梯下楼准备骑脚踏车,被告见状跑到停脚踏车处,对着该女子自慰。女子震惊不已,迅速离开,并将此事告知男友。
7月6日凌晨,女子的男友特地到事发组屋蹲守,拍下了被告的照片,当时被告身穿衣物,但女子仍认出他。不料一个多小时后,被告第四次出动,通过电梯玻璃门窥探,期待有女子出现以便自慰。当时出门买食物的女子再次撞见被告。
此后女子特意将脚踏车停在二楼以避开被告。但7月9日凌晨3时44分,被告第五次犯案。他看到电梯停在二楼后,迅速从一楼跑上楼,与女子迎面相遇,女子再次目睹其赤裸身体。
女子当晚报警,被告于7月10日被捕。控方指出,被告专挑同一女子下手,行为恶劣,最终被判处监禁10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