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海外资产持有者有6个月合规期,须将资金带回并申报

印尼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表示,政府将给予在海外持有资产的印尼公民约6个月的合规期限,要求其将资金带回国内并履行税务申报义务。

普尔巴亚5月11日在雅加达财政部办公室明确表示:“就按照正确的税务程序来办。如果有人在国外有钱,却不赶紧带回来,我给他们时间到今年年底。”他强调,这6个月的过渡期内,政府允许海外资产持有者主动将资金汇回并申报税务,但“这不是税赦”。他警告说:“之后,如果有资金进入,我们会认真检查。”

针对曾参与税赦计划的纳税人,普尔巴亚表示:“已经参加税赦的,不会再被挖出来查。已经登记的资产,他们之后只需根据正常业务发展情况缴税。”他进一步指出:“税赦结束后,要追查的是那些没有如实披露的人。那才是我们要追查的对象。”

他同时呼吁企业界不必恐慌,并称:“我们会扩大税基,但增加税收收入不是靠这种方式。我们不会在动物园里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