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中国籍女子因涉嫌使用伪造就业文件被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拒绝入境,随后在扣留期间听从中介建议,试图以100新元贿赂移民官员放行,最终因触犯防止贪污法令被判入狱一个月。
据《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孔珍妮(译音),38岁,面对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法院日前审理后裁定罪名成立,并判处一个月监禁。
案情显示,孔珍妮于去年12月26日凌晨12时10分搭乘航班抵达新加坡樟宜机场。她原计划前往当地一家语言学校担任华文教师,但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检查其资料后,怀疑她所持有的雇用文件涉嫌伪造,因此依法拒绝其入境,并将她带往扣留室,等待安排返回中国。
在等待期间,孔珍妮通过微信联系安排她赴新的劳务中介寻求帮助。中介不仅建议她向移民官员行贿,还提供具体做法,要求她先尝试支付300新元,如果无效则提高至500新元。
中介同时建议她拖延时间,不要立即购买返程机票,等待雇主翌日提供协助,并声称如果被遣返回国,未来可能难以再次进入新加坡。
随后,孔珍妮于当天清晨5时08分以如厕为由离开扣留区域。她在返回途中将一张100新元钞票塞入一名女移民官手中,并说道:“没事,没事。”
该名官员当场拒绝收取,并询问孔珍妮给予现金的目的。孔珍妮随后辩称,这笔钱只是为了感谢对方带她上厕所,并称只是“小费”。
不过,移民人员随后检查她的手机时,发现她与劳务中介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揭露了其试图行贿的真实意图。
新加坡法院认为,向执法人员提供利益以换取便利,属于严重破坏公共机构廉洁性的行为,因此判处孔珍妮监禁一个月。该案件也再次提醒外籍人士,在新加坡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可能面临严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