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巴萨消息,去年巴厘岛萨努尔港高速客船翻覆事故迎来关键庭审。7 月 28 日,巴厘省高级检察院检察官在登巴萨地方法院宣读求刑意见,指控 “巴厘海豚 2 号” 船长伊・卡德克・阿里亚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请求法院判处其 3 年 6 个月监禁,案件尚未宣判。
这起悲剧发生在 2025 年 8 月 5 日。当天 14 时 30 分,涉事客船从努沙佩尼达岛班贾尔纽港起航前往萨努尔港,船上搭载 75 名乘客与 5 名船员,总计 80 人。航行前期海面风浪平稳,15 时 10 分船只驶入萨努尔港航道准备靠岸,船体临近码头时突遭大浪袭击,随即翻覆倒扣搁浅近海,事发时段浪高最高约 5 米。周边船只、沿岸居民与搜救队伍迅速展开救援。
事故最终造成三人身亡,遇难者为两名中国游客 Yu Hanqing、Shi Guohong,以及船员卡德克・阿迪查亚・迪纳塔,其余 77 人获救。
检方指出,悲剧不能简单归咎于突发海况,船长多项操作疏忽叠加风险,最终酿成惨剧。其一,开航前船长未亲自清点船上人员,仅依据名单核对,船上存在 5 人未登记在册,另有 8 名乘客违规处于驾驶舱;其二,船长熟知每年 7 至 8 月萨努尔港入口海域风浪凶险,虽短暂减速等待浪势回落,但在恶劣海况尚未消退时冒险驶入航道;其三,船长提交的航行申报材料未能如实反映船上人员真实情况,人员分布失衡削弱船体稳定性,令船只抵御大浪冲击的能力大幅下降。
公诉机关同时列明从轻情节:被告人无犯罪前科,庭审过程态度良好,并取得部分遇难者家属谅解,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
现年 28 岁的船长阿里亚万当庭表达悔意,恳请法庭从轻量刑。他表示自己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希望获得宽大处理。
据了解,登巴萨地方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船长是否构成犯罪、最终刑期有待法庭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