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实施 PMK 34/2025 新规 全面更新入境人员随身物品通关制度

印尼财政部发布 2025 年第 34 号财政部长条例(PMK 34/2025),取代 2017 年旧规,现已正式生效,海陆空全部入境人员均适用,意在统一通关标准、提升海关办事效率。
新规区分普通旅客与交通工具机组人员,将随身物品划分为个人自用和非自用两类,二者免税与通关规则各不相同。自用物品涵盖境外购入不再带出、本国购置、临时入境后续复带出的生活用品,其余均属于非自用物品,必须申报纳税。
针对行李与旅客不同步抵达情形,新规作出宽松安排,凭护照、登机证件确认归属即可视作个人随身行李。航空入境行李允许旅客抵达前 30 天至抵达后 15 天到港;海运行李时限放宽至抵达前 30 天、抵达后 60 天。普通旅客入境自用物品享有 500 美元免税额度,豁免关税、进口增值税与进口所得税,超出部分征收 10% 进口关税,并叠加相关税费。朝圣游客享有差异化政策,普通朝圣者个人物品全额免税,特殊朝圣者最高可享受 2500 美元 FOB 免税额度。
体育、科教、艺术等领域的奖牌、奖杯等荣誉奖品,凭证明文件可免税入境,机动车、应税消费品、博彩奖品不在此列。21 岁以上成人可免税携带 1 升酒类、200 支香烟、25 支雪茄、100 克散装烟草,机组人员免税额度更低,超额烟酒将直接销毁。
即便选择绿色通道,超额商品、动植物制品、管制药品、武器爆炸物、1 亿印尼盾以上现金、非自用货物、需注册 IMEI 电子设备等均属必检范畴。入境人员须填报海关申报单,机场港口已上线 e‑CD 电子申报系统,可提前两天线上申报。此次新规细化监管清单、放宽行李时限,推动印尼入境通关更加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