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驱逐条例生效 违法及扰乱秩序外国人或遭驱逐并永久禁入

泰国针对外国人的最新驱逐出境条例于8月28日正式生效。根据新规,当局将对违法、扰乱社会秩序或行为不当的外国人采取更严格措施,违规者除了可能被取消签证及驱逐出境,也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入境泰国。

泰国首相阿努廷26日签署新条例,翌日在《皇家公报》刊登并正式实施。新规旨在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快处理外国人在泰国违法后的遣返程序。

泰国旅游及体育部长素拉沙表示,旅游及体育部将与内政部、旅游警察局和移民局密切合作,落实对违规外国人的“零容忍”政策。

根据条例,内政部长可针对六大类情况发布驱逐令,包括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非法工作、非法经营商业活动、伪造或使用伪造官方文件,以及触犯最高刑罚至少为5年监禁的罪行。此外,相关罪行的主犯、教唆者或共犯也可能被驱逐。

对于已经服刑的外国罪犯,惩教部门必须在其刑满至少15天前,将姓名、国籍及案件资料提交内政部常任秘书,以便当局提前评估遣返安排。被驱逐者可在指定期限内,甚至永久被禁止再次入境。

不过,新条例同时设有人道主义例外。如果被遣返者可能面临酷刑、不人道待遇或强迫失踪风险,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可通过外交渠道申请将其安排前往第三国,但须获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关费用。

素拉沙强调,泰国欢迎尊重当地法律、人民及文化的外国游客,但对于违法、制造事端或扰乱社会秩序者,当局将采取果断行动,以维护社会安全及游客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