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发布新规,进一步收紧矿业服务承包管理。根据第 365.K/MB.01/MEM.B/2026 号部长决定,文件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签署并生效,持有采矿业务许可证(IUP)、特别采矿业务许可证(IUPK)的矿企,选择矿业服务商时须优先选用矿区所在县市周边持有矿业服务业务许可证(IUJP)的本地企业。
新规重点限制集团内部关联承包。矿企若计划将矿业服务交由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承接,不得直接安排,必须事先取得主管部门批准。权限归属方面,由省长管辖的 IUP,向省长申请;其余项目须向能源矿产部长报批。
新规对关联企业的认定范围更广,不只限于直接母子公司。只要矿企直接持有 IUJP 服务商股份,或是两家企业存在一名及以上相同最终受益所有人,即可判定为关联企业,对大型矿业集团影响显著。主管部门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原则上 14 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获批后关联企业承接业务,不得超出 IUJP 许可范围,批准有效期不超过该许可证有效期。
政策保留豁免情形,如承担国家战略项目(PSN)、矿物冶炼设施建设、煤炭开发、保障国内矿产煤炭供应等政府交办任务,企业可依规申请使用子公司或关联服务商。
本次政策调整意在扶持矿区周边本土矿业服务产业,减少大型矿业集团内部业务闭环,引导矿业项目带动地方经济。相关矿企需重新梳理承包商遴选机制,做好合规申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