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准跨地区同性结婚,除大陆外港澳人士适用


台湾“内政部”19日发函称,同性婚姻早已是台湾的公共秩序,除两岸(不包括港澳)同性伴侣,其余跨地区伴侣均适用“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准予结婚登记。多个同志团体表示欢迎。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内政部”函文指出,应可认“不得否定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
报道指,自香港和澳门等同性婚姻未合法化地区的人士,亦可以在台湾与同性伴侣结婚,但新安排不适用于来自大陆地区的人士,不论同性或异性伴侣,仍然要先经过登记和面谈程序。
台湾2019年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亚洲首例,但规定双方必须来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