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佐科维总统于5月29日签发了2023年第26号关于管理海底沉积物的政府条例,同时也加入关于海沙管理和用途的新规定。这项决定可说是勇敢的决策,因为我国在最近20多年以来是禁止出口海沙的。
根据2023年第26号关于管理海底沉积物的政府条例第6条的规定,以控制海底沉积物为理由,给予各方挖掘或清理海沙的空间。
根据第8条的规定,用于清理沉积物的工具是吸沙船,但是优先使用印尼旗船只,如果没有可用的船只,佐科维总统允许外国吸沙船可在印尼挖掘海沙。
根据第9条的规定,佐科维总统规定已经挖掘的海沙可用于多种用途,包括在国内填海造陆,建设政府设施等的需要。
除此之外,持有许可证的企业家要使用海沙,必须要缴付国家非税收入以及其它费用等。
(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