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金融服务业监管仍有待完善

(雅加达讯)保险观察员欧文·拉哈乔( Irvan Rahardjo )评估认为,印尼金融服务业的监管仍需改进。他表示,金融服务管理局(OJK)的监管仍然只是对发生在一些保险公司的个案作出了反应, “事实上,在新法规出台后出现的索赔违约案件,原因各不相同,但欺诈模式都类似。”

Irvan指称,在关于OJK的第21/2011号法律中,OJK的主要职能是进行监管、监督和保护消费者。 这样做是为了使整个金融服务行业有序、公平、透明、可靠地运行,并能够实现持续增长和稳定的金融体系、且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利益。

为了优化非银行金融行业(IKNB)的监管,Irvan表示OJK还应注意IKNB的交叉和业务互动, “特别是保险与其他金融服务部门、资本市场或投资管理行业。” 。

据指,最新发布的2023年第5号POJK(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是关于第二次修改2016年第71号POJK,涉及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财务健康。Irvan认为,该新法规看起来只是修补….只是对个案的响应,其主要内容仍然是关于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有关增加资本计划…..还有建立储备金和有关保单担保机构的问题。

他指出,到目前为止,公众仍在等待解决”保险违约案件向客户结算付款或落实赔付”的情况,特别是从Jiwasraya、Bumiputera、Kresna、Wanaartha以及unit link索赔的案例。不过,对于这些案例,OJK的突出回应只是自2019年至今发布了一些新法规,包括试图重新收紧有关保险公司的营销、产品和投资资产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