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虎:实施出口所得外汇规定 能在一年令我国外汇储备额增加两倍

      本报讯  海事与投资统筹部长卢虎(Luhut Binsar Pandjaitan)于7月27日在雅加达哈林机场声称,出口所得外汇的规定(DHE)极为重要,这项新规定能使我国的外汇储备额增加两倍。这是根据2023年底36号政府条例的规定付诸实施,并于2023年8月1日开始生效。

  卢虎部长强调说:“出口所得外汇的规定非常重要,这是从矿产商品出口后所得到的外汇,每年会达到90亿美元。”

  他透露说,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出口金额低于25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企业家,但若是出口金额超过25亿美元,出口商的所得外汇就必须在国内银行存放三个月,这样我国的外汇储备才会有所增加。

  他说:“我们要求至少存放三个月,央行是会给利息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做的话,一年内的我国外汇储备额就会超过3000亿美元。”

  根据央行的数据记录,截至2023年6月底的我国外汇储备额达到1375亿美元,若是再加上存放在我国银行的出口所得外汇,我国的外汇储备额至少就会增加两倍。

  根据政府的规定,从2023年8月1日开始,出口所得外汇须先进入印尼金融体系,然后必须在我国银行业存放至少三个月,储存下限额约为25万美元或出口所得外汇总额的30%。

(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