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佐科维总统发布了关于结束处理新冠肺炎大流行的2023年第48号总统条例,同时也解散了处理新冠肺炎和国家经济复苏委员会。
佐科维于2023年8月4日签署了一项由六条规定组成的总统条例。
总统条例第2条指出,根据这项总统条例,处理新冠肺炎病毒与国家经济复苏委员会被宣布已结束任期,并给予解散。
以下是总统条例的完整内容:第一条:根据这项总统条例,处理新冠肺炎病毒和国家经济复苏委员会被宣布任期结束,并给予解散。
第二条:(1)随着任期结束和第一条所述的新冠肺炎病毒和国民经济复苏委员会的解散,卫生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地方病情况下,实施新冠肺炎病毒流行期间的处理工作。(2)根据处理新冠肺炎病毒的标准操作程序,在跨部委、机构和/或地方政府的地方病期间实施处理新冠肺炎病毒,其中包括:a. 相关部委、机构和/或地方政府的参与;b. 被派往国家灾害管理局;c. 根据需要合作采购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与d. 资金。
(3)第(2)款所述的关于处理新冠肺炎病毒的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应在征得经济统筹部长、海事与投资统筹部长、人力资源发展与文化统筹部长、财政部长、内政部长和/或其他机构部长/负责人认为必要的考虑后,由卫生部长的条例加以规定。
第三条:(1) 在关于确定我国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状态结束的2023年第 17号总统条例颁布之前采购的新冠肺炎病毒的药物和疫苗仍然可以使用,直至有效期。(2) 在关于确定我国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状态结束的 2023年第 17 号总统条例颁布之前获得紧急使用授权的新冠肺炎病毒的药物和疫苗,只要它们仍然符合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要求,仍然可以使用。
(3)关于使用第(2)款所述的新冠肺炎病毒的药物和疫苗的进一步规定,应由食品和药物监督局长的规定来决定。
第四条:处理新冠肺炎病毒和国家经济复苏委员会、部委/机构和/或地方政府为处理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和/或为了应对危害国民经济和/或金融体系稳定的威胁,以及颁布2023年第17年2023号总统条例之前,关于确定终止新冠肺炎病毒规定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执行的所有政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这些权利和义务之前一直有效。
第五条:在本总统条例生效时:(1)关于处理新冠肺炎病毒和国家经济复苏委员会的 2022 年第 182 号总统条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报 2020 年第 178 号),经 2022 年第 108 号总统条例修订,该条例涉及关于处理新冠肺炎病毒和国家经济复苏委员会的 2022年第 82号总统条例修正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报 2020 年第 256 号);与
(2)2020年第 99 号总统条例,关于在克服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的框架内采购疫苗和疫苗接种实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2020 年第 227 号国家公报),经总统条例多次修订:a,2021年第50号,关于2020年第99号总统条例的修正案,涉及在克服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的背景下进行疫苗采购和疫苗接种实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报2021年第66号);b.2021年第50号,关于在克服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的框架内,对2022年第99号总统条例的第二次修正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报2021年第729号);与c. 2022 年第 33号关于在抗击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框架内采购和疫苗接种的 2020 第 99号总统条例的第三次修正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报 2022 年第491号被撤销,并宣布无效。
第六条:本总统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让每个人都晓得,下令颁布的这项总统条例放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报上。(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