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15条措施 助推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发展

据福州日报报道,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福建省商务厅发布了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省级专项政策。

据了解,以打造五个跨国产业链,建设中印尼合作五个平台,实现产业合作共赢,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为主要目标,政策从要素保障、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通关政策等4个方面15条措施入手,全力助推“两国双园”建设发展。

在要素保障方面,支持示范园区内项目纳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清单。支持示范园区渔港项目列入全省渔港规划中期调整项目清单。支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建设元洪校区,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强示范园区集疏运网络建设,支持建设疏港铁路,争取建立国家级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整合示范园区周围的陆海空铁口岸资源,支持示范园区与江阴港、松下港、长乐国际机场等交通枢纽有效链接;支持福州港开展面向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海铁联运服务合作,打造东南亚货源的组织集散基地。

在产业政策方面,支持示范园区复制享受自贸试验区政策。支持在示范园区设立水果、水产品集散中心。支持示范园区建设食品安全运营保障体系。

在财税政策方面,对示范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凡是符合专项债使用要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重点支持;对示范园区内企业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通过技改专项资金和福建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等给予优先支持。

在通关政策方面,支持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扩大开放经营,支持企业建设进境水果、冰鲜、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创新优化监管场所监管模式。支持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1号、2号码头泊位实现口岸对外开放。支持示范园区通关服务信息化平台纳入省“单一窗口”建设。支持开通或加密福州至印尼雅加达、三宝垄等的客货运航空航线。(记者 吴桦真 通讯员 榕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