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裁定并无逾时提出检控 案件下月2日再续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等罪的案件,法庭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检控时效的争议,22日裁定控方是在检控时效届满前提出检控,不接纳辩方提出控罪已过检控时效的质疑。
法庭表示,控方在2021年12月13日去信向法院提出相关检控,法院翌日收到信件,该项煽动罪的检控在当时已经开始。
法庭又指出,该项煽动罪是串谋控罪,属持续罪行,因此其时限须由串谋的最终日期,即2021年6月24日《苹果日报》停刊才开始计算,由当日起计6个月,即2021年12月24日,是煽动罪的检控时限届满日,即有关检控是在丧失时效前10日提出,法庭具有司法管辖权进行审理。
案件下周休庭,将于明年1月2日再开庭,届时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公司会正式答辩,之后开始控方开案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