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变迁,台湾传统私娼寮聚落早已没落,取而代之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养生会馆,打着按摩名义提供性交易服务,或“假观光、真卖淫”的外国妞,持观光签证来台卖淫,透过网络招揽客人。
据中国时报报道,警察发现,早年查获的卖淫女子以台湾人居多,现在则趋国际化,除了泰国、越南,也有俄罗斯、日本的年轻女孩,拿观光旅游签证来台赚皮肉钱,在应召业者安排下,由司机(俗称马夫)开车载她到汽车旅馆、宾馆或大楼出租套房作性交易。
有警察曾乔装嫖客,在台南市区一家汽车旅馆逮获一名昵称“金丝猫”的年轻俄罗斯籍女子,被捕当下对方还宣称性交易在俄国是合法的,只要定期接受相关检查即可,并对台湾警方“大阵仗”查缉深感诧异。
鉴于性交易场所如今都已“地下化”,不少隐藏在养生馆、美容坊、小吃部KTV等,大门招牌虽写着“按摩”、“美容”等字眼,却往往暗中经营违法性交易,且因台南县市合并后幅员广大,不乏原台南市区声色场所“扩大服务”,若原台南县区有生意上门,业者有时还会调市区的小姐过去“支持”。
此外,近年随着网络、通讯软体普及,应召业者也“数位转型”,除了透过网路论坛平台张贴相关讯息,甚至自行架设网站揽客,再进一步私讯媒介客人性交易,更增加警方查缉难度。
警方表示,当查获违法性交易时,若是幕后经营的业者、接送小姐的马夫、把风的人员等,可依妨害风化罪移送法办;嫖客或小姐则移送裁罚,但也因刑责及罚则轻,难以全面抑止不法性交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