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际日报讯 穆联经济事务主席安华 (Anwar Abbas) 表达他不同意将国企转变为合作社的主意。
安打拉援引安华于周一(2024年2月5日)的话,需要做的事是加强对国企的保护、教育和造福人民的做法。
他说,在伊斯兰教义和我国成文法规中承认三种所有权,即私人/个人所有权、社区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
他解释道。“国家不能剥夺个人和社会的财产权;个人也不能从国家和社会夺取财产权,反之亦然,社会也不能从个人或国家夺取财产权。因此各方必须尊重彼此的三种所有权。”
安华表示,合作社只针对小企业。而国企是做大工程,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领域,例如建设机场、港口、收费公路以及其它合作社或私人无法完成的项目。
安华表示,国企必要加强国企作为改善国家经济、保护和造福社区的机构的职能,包括为人民打造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
他强调,国企除了经济利润之外,还必须有社会利润导向。尽管创造经济利润很重要,但人民的福祉也必须是国企务必关注的主要焦点。
(松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