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7日在首都平壤万寿台议事堂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废除朝韩经济合作相关法规文书。
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关于废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南经济合作法、金刚山国际旅游特区法及其施行规定、北南经济合作有关协议书》。
这意味着朝鲜废除了与韩国之间的所有经济合作协议。
《北南经济合作法》于2005年通过,规定韩朝经贸合作适用对象及流程等。随着该项法案作废,朝鲜再不另设关于韩朝经贸合作的程序。《金刚山国际旅游特区法》则制定于2011年,规定韩国或外企及个人对金刚山特区进行投资的相关内容。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曾于1月15日发布决定,废除祖国和平统一委员会、金刚山国际旅游局等朝韩事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