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际日报讯 近25年来,我国华裔能够自由地欢庆农历新年。这与以前的情况不同,当时他们无法欢庆自己的宗教活动,因为这是国家严令禁止的活动。这一时期发生在1968-1998年期间,当苏哈多总统执政时。这项禁令源于苏哈多对中国的偏见,即将中国等同于共产主义。因此苏哈多认为,中国及其后裔都是很危险,包括那些在印度尼西亚居住了相当长时间的华裔。
根据艾米·弗里德曼(Amy Freedman)的研究,苏哈多希望华人与土著文化或土著人同化。根据研究,苏哈多也将印度尼西亚华人归类为非本地人。
2013年,蔡秀敏与雲昌耀合著出版的《重新评估印尼华人》一书中指出,苏哈多甚至认为中国文化对印尼公民造成了不自然的心理、精神和道德影响。从这种偏见出发,苏哈多颁布了1967年关于中国宗教、信仰和习俗的第14号总统令。从本质上讲,该法规禁止任何带有中国气味的东西在印度尼西亚自由表达;从使用普通话、歌曲开始至农历新年的庆祝活动等。
社会学家玛丽·陈玉兰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人》(2008年)一书中指出,该政策侵犯了某个群体在文化表达方面的人权。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文化显然被抹掉了。
事实上,参考《重新评估印尼华人》(2013年)一书,早在苏哈多上台之前,农历新年庆祝活动就已经是印尼人民生活的一部分。每逢农历新年,各族人民都会欢欣鼓舞地一起来庆祝,华人也可以自由前往礼拜场所。然而自从禁止条例出来后,华人不能再自由地做同样的事情了。如果他们仍想庆祝农历新年,他们必须偷偷地去做。当然是在没有像现在这样休息一天的情况下进行的。
事实上,“阴历新年”一词本身就是在新秩序时期诞生和创造的,是一种词句调整形式。取自于被新秩序禁止时的普通话。因为在中国,这个庆祝活动通常被称为“新春佳节”。在此基础上,“阴历新年”一词仅存在于印度尼西亚。
此外,在农历新年期间,华裔的活动空间相当有限。艺术家不能进行带有中国文化气息的艺术表演。然后仅就人口管理而言,同样的事情也是如此。他们必须附上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印度尼西亚公民的身份证明。
可幸的是,当所谓“新秩序”政府倒台后,新政府结束了歧视规则。改革之初,哈比比总统和阿卜杜拉赫曼·瓦希德总统颁布了一项法令,废除了苏哈多颁布的所有针对华裔的歧视法律。华人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文化,包括农历新年的庆祝活动。即便如此,社会上对华人的歧视,并不一定会因此消失,因为已经是根深蒂固了。 (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