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

律政司今日(12日)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行動綱領》),闡述未來就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法治建設工作的基本方針、發展路向和具體政策措施。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表示,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發表第五年這階段性時刻,律政司首次發布《行動綱領》這份重要的政策文件,展示律政司對大灣區建設工作高度重視和積極務實的態度。他說:「律政司將以行動作為手段,以結果作為目標,在今屆政府任期內,以實事求是的精神落實《行動綱領》,以切實的成果助力建設『法治灣區』。」

圖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右)和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左)手持新發布的《行動綱領》。政府新聞公報圖片

林定國指出,《行動綱領》當中有兩大重點:確立「三連、兩通、一灣區」的基本方針,以及與業界和其他持份者加強協作以有效落實《行動綱領》訂定的各項政策措施。

律政司一直積極推動大灣區的法治建設工作,務求充分發揮《規劃綱要》下確立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角色,助力大灣區利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律政司會持續積極透過機制對接、規則銜接,以及人才連接這三個範疇作為「三連」,推動灣區法治建設硬件、軟件這兩個領域的互通,最終實現區內不同城市強強聯手和各展所長,不同法律制度相互協作和各顯其利的「一灣區」目標。

就「三連」的具體措施,身兼「粵港合作法律及爭議解決專班」及「港深法律合作專班」港方牽頭官員的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在機制對接方面,律政司除了繼續用好已經與粵港澳大灣區內相關部委及持份者建立的機制,亦會積極推動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設立大灣區高層恆常對接平台,推進大灣區司法和法律實務及研究工作,包括密切跟進各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的落實情況等。同時,律政司亦將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資訊平台,便利三地民眾和企業能夠掌握全面和準確的資訊。

就規則銜接,律政司一方面會繼續積極爭取擴大「港資港法」以及「港資港仲裁」措施的適用範圍,推動區內法律和爭議解決專業優勢互補,以促進市場銜接;另一方面,為促進專業服務銜接,律政司會推動制定大灣區非訴訟爭議解決規則的最佳做法,銜接及協調大灣區內不同爭議解決服務;籌劃在香港舉行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設立大灣區線上爭議解決平台,服務大灣區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並繼續積極支持香港調解機構以特邀調解組織方式參與大灣區內地法院的商事調解案件。

至於人才連接方面,律政司亦會推動新的措施,包括將會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助力區內匯聚及培養更多涉外法律人才;積極推進成立大灣區律師的特定平台組織,有系統地推動大灣區律師的專業發展工作,協助香港法律界融入大灣區建設,打造更具競爭力的法律服務品牌;同時,亦會繼續組織各項互訪和交流活動,促進大灣區內法律人才流通及協同發展。

林定國強調,律政司會繼續與各界持份者深化合作,包括與內地相關部委建立恆常高效的對接機制,以及持續聆聽業界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見,鼓勵業界開拓新機遇,同時助力業界搭建交流協作的平台,達致大灣區內共商、共建、共享,融合發展,為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