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提醒电信公司别因星链互联网出台而遭损

  【本报讯】5月30日,国会第六委员会委员哈里斯·图里诺(HarrisTurino)提醒国营电信公司(TelekomunikasiIndonesia),千万别因为星链网络(Starlink)在我国的出现而赔钱。当然我们不会阻止技术发展和竞争,但是国企必须做好准备,以防竞争不平衡。如果将来星链进入移动领域,不要让国企受到伤害。我质疑星链是否已经拥有网络运营中心。如果没有许可证,这是否意味着政府已经提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领域。因为应该很清楚,许可证应该是完整的,然后就可以运作了。
  国会第六委员会委员赫 尔 曼·卡 隆(Herman Khaeron)表示,在初期阶段的运营中星链可能不会施加压力。但是如果存在自由竞争,星链当然将能够占据主导地位,并成为国营电信公司的威胁。
  国会第六委员会成员埃维塔·努尔桑蒂(Evita Nursanty)表示,埃隆·马斯克(ElonMusk)没有在我国进行投资,而只是将我国作为销售星链互联网的市场。国企应该大声疾呼,敦促政府公平对待,星链应该符合各项政府要求。如果星链提供10万盾以下互联网服务,国营电信公司的寿命可能就剩五年了。
  作为互联网行业参与者,星链应该履行与其他公司相同的义务,从在我国建立商业实体的义务开始,即国内组件级别。然后潜在的干预、税收政策的实施和非税收国家收入的支付,履行服务质量的义务,数据保护和安全方面,以及国家主权方面的规定。
  5月29日,印尼星链服务公司(PTStarlinkServicesIndonesia)法律团队成员克里斯纳(KrishnaVesa)确认,印尼星链服务公司已满足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可以在印尼运营服务。印尼星链服务公司的法律实体地位和许可都符合适用法规,都适用于电信与资讯条例、许可证、法人实体均按照现有法规进行。星链在获得印尼销售服务的许可过程,并没有获得政府的优惠待遇。星链服务公司遵循与其他公司相同的程序以获得在印尼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许可证。所有许可证,包括网络运营中心和门户站,都是完整的,符合法律法规。(亮剑)